b88954966 发表于 2013-5-21 13:47:47

无辜小孩遭软禁4年变智残

广东珠海维权人士陈风强维权上访被判刑 3 年, 9 岁养子陈芽无辜软禁牢房 4 年。陈芽现年 9 岁,但睇片行为同初生婴无两,不单失去学习机会,还致使语言失调、肢体残疾,日前才强行送还刚获释的陈风强,非人道手法,情况令人发指。



与人接触害怕颤抖
陈芽 4 年来在综合治理办公室收留,几乎与外界隔绝,几年就算患病官方人员均不闻不问,事件反映出中国访民黑色恐怖的一面,以及收容所的不人道待遇。陈风强表示,不知道养子在联防队内是如何生活的,在这 4 年中 ​​是什么人在照顾他。不过他称,肯定是生活环境和其他原因造成了养子现在这种情况,「有时我在他面前无意中挥一下手,他都会条件反射地打冷颤,露出很害怕的神情,可能是过去有人这样经常打他造成的」。陈风强说,陈芽现在已成无户籍人士,连书都没有地方可读。

母亲不知所终54 岁维权人士陈风强,早年以建材生意赚下千万家财,后来因债务纠纷,家财被法院判定低价抵债,他自1992 年开始走上维权上访路。其间与一同上访的42 岁女友韦丽培同居,并认韦的儿子陈芽做养子。2009 年,陈风强因不断上访被判刑3 年,去年获释回家后,发现韦丽培和养子失去踪影。他到户籍所在地珠海三灶镇查问,有关人员对他称,陈芽在联防队生活得很好,但不准他们见面,而韦丽培则不知所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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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上访 ? 上访,如果用法官的嘴来说就是信访,如果用百姓的嘴来讲就是告状。199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》,对信访、信访人、信访事项等都作了明确的解释。信访,是指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、电话、走访(应当推选代表,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 人)等形式,向各级人民政府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(以下简称各级行政机关)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。信访人,是指采用书信、电话、走访等形式向各级行政机关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、建议和要求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。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,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: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、建议和要求;检举、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;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;其他信访事项。《信访条例》明确指出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、打击报复、迫害信访人。相关讨论悲剧:母上访失踪小孩被囚珠海四年(被打到痴) 敬请关注8岁囚徒陈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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